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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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小组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2016-09-25 16:59  

工会会费是工会经费收入的一部分,为充分、合理、规范、合法管好、用好工会会费,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以“用得合理,会员满意”为宗旨,更好地服务会员,特制定本办法。 

一、使用原则 

1、为会员服务原则。工会小组要把所有会费用于会员各项活动,让会员群众满意。 

2、遵纪守法原则。为保证依法治会、依法办事,工会小组会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开支范围。 

二、开支范围 

各工会小组组织的文体、联欢、郊游等活动,观看电影、参观展览等集体活动的需要支出的费用。 

三、实施要求 

1、本年度工会小组活动经费按本年度小组上交会费的额度支付,若超出额度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本年度结余的活动经费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3、各工会小组在组织会员活动前须将活动方案报到学院工会,经批准后予以实施、拨付,严禁事后补办。 

4、工会小组活动经费不得以现金方式平均分配给会员,一经发现取消今后该小组的全部活动经费。 

5、经费的使用采用先用后报的办法进行,报账时请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单据,即正规规范、税务监制、有效票据。 

四、报销办法 

1、部门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工会小组长分别在“经办人”和“实物验收入”处签名。 

2、工会主席审批(审批时需提供发票、明细、划卡小票或网上消费的银行流水单,以及活动方案1份、活动照片1-2张、文字总结1份和奖励物品签领单)。 

3、工会凭以上手续支付。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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