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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联系教代会代表工作制度
2016-09-25 17:05  

(2015年6月11日 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为推进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议事制度,进一步发挥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的作用,不断履行教代会的各项职权,更好的调动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拓宽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渠道,及时解决广大教职工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代表确立  

根据教代会执委会委员所在代表团和单位,以及代表的人数,确定联系代表,原则上委员联系本单位代表)。具体详见附件1《执行委员会委员联系代表安排表》。  

二、联系内容  

1、执委会委员向代表了解有关教职工对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服务、教风、学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师生的思想状况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针对存在的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因素以及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和剖析,指导联系点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寻求科学对策和解决办法。  

三、联系方式  

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院工会。每学期,由执行委员会委员以集体座谈、走访调研或个别谈心等不同形式灵活安排联系代表至少1次,并填写好《执行委员会委员联系代表情况记录表》(附件2)。  

三、工作要求  

执委会委员对教职工反映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进行整理并形成报告提交执委会主任。执委会主任根据报告情况适时召开执行委员会会议,提出具体建议,提交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  

附件1: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联系代表安排表  

附件2:执行委员会委员联系代表情况记录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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