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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工会小组进一步开展建设“教职工小家”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
2016-09-25 17:03  

工会小组是工会组织的细胞,是工会开展工作与活动的基础,是联系广大会员最直接、最紧密的环节。为了更好地组织和动员职工实现工会工作方针,有利于体现工会组织群众化的特点。把广大职工吸引到工会组织中来,使工会工作紧密围绕我院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经学院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院工会小组开展建设“教职工小家”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建设“教职工小家”的目标

开展建设“教职工小家”活动,是工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总十六大精神,确立教育工会人文关怀理念的重要体现和保证。通过开展建设“教职工小家”活动,增强基层工会小组的自身活力,把工会小组建设成教职工信赖的组织,更好地发挥工会小组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推进我院基层民主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完成学院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建设“教职工小家”的原则

1.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的思想,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教职工的工作方针,正确把握开展建家活动与推进学院建设发展的关系,把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为建设和发展做贡献上来。  

2.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基本职能,加强教职工思想教育、创建突出专业特色、岗位特点的品牌活动或劳动技能竞赛,作为建设“教职工小家”活动的重要内容。  

3.依靠群众的原则。突出教职工在建设“教职工小家”活动的主体地位,充分依靠教职工开展建家活动,把教职工和会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教职工小家”活动成效的主要标准。  

4.创新发展的原则。建设“教职工小家”活动要体现时代性、创造性,把握规律性,尊重实际,不断赋予建设“教职工小家”新内容,拓展新领域,注入新活力。  

5.齐抓共建的原则。努力形成党组织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小组具体实施、教职工热情参与的合力建设“教职工小家”工作格局。  

三、建设“教职工小家”的基本内容

1.教职工入会率达到95%以上;“教职工小家”建设工作扎实、规范。  

2.切实维护教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文化生活利益,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为教职工解决困难、送温暖。  

3.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关心、支持、参与学院建设和改革,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抓手开展创优达标活动,推进良好育人环境的形成;以抓好青年和女教职工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焕发教职工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4.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加强师德建设为重点,促进良好教风的形成;加强教职工文化建设,建设文化团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为广大教职工创建良好的文化生活和精神家园。  

四、建设“教职工小家”的基本条件

1.建设一个活动园地;  

2.创建一项突出专业特色、岗位特点的品牌活动或劳动技能竞赛;  

3.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教职工思想教育活动;  

4.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受群众欢迎、教职工参与广泛的文艺、体育活动;  

5.建立一套详细反映困难教职工的档案;  

6.年底要进行一次自评总结,并接受学院工会的验收。  

五、开展建设“教职工小家”的办法

1.建设“教职工小家”依据和验收要求  

各基层工会依据以上建设“教职工小家”的四项基本内容和六项基本要求开展创建活动。若有达不到“教职工小家”六项基本条件之一的,不能申报“教职工小家”的验收。  

2.“教职工小家”等级  

创建“教职工小家”达标分为三级:即“达标教职工小家”、“先进教职工小家”、“模范教职工小家”。  

3.考核和验收  

1)各工会小组创建“教职工小家”条件成熟后,在自查的基础上,向院工会上报自查报告,同时可申报验收。  

2)由学院工会委员会和工会小组有关人员,组成“建家”考核验收小组,依据《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教职工小家”考核指标体系》对申报验收单位进行“教职工小家”的验收。  

3)经考核验收评分,达110分以上(含110分)的为“模范教职工小家”,100—110分(含100分)的为“先进教职工小家”,90—100分(含90分)为“达标教职工小家”。院工会按照考核验收的情况分别授予达标、先进、模范“教职工小家”的称号并挂牌。  

4)建家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达到“模范教职工小家”、“先进教职工小家”和“达标教职工小家”的单位,每两年考核一次,申报验收的单位同时评估,时间为5月份。“教职工小家”建设根据实际工作和考核评估情况进行等级确认。  

4.表彰奖励办法  

凡验收合格,达到各级“教职工小家”标准的工会小组,由院工会挂牌,同时按“教职工小家”的等级发放建家奖金。奖金分配如下:  

“模范教职工小家”奖励总金额5000元;  

“先进教职工小家”奖励总金额3000元;  

“达标教职工小家”奖励总金额2000元;  

附:《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教职工小家”考核指标体系》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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