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直属科室:
教职工点房积分排名的公示期结束。请申请购房的教职工于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下午3:00,由本人携带财务处开具的交款收据单准时到工会点房,过期不候。(若委托他人点房,需有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
特此通知!
工会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