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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二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2016-09-25 11:29  

教代会各代表团: 

根据学院的工作安排,拟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二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特此向本届教代会全体代表征集提案。根据教代会提案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将本次教代会提案的撰写和征集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工作的意义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参与学院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学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院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广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的重要途径。 

二、提案征集的任务和范围

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要求内容详实、理由充分、有一定深度和可操作性。提案须围绕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大力推进学院建设与发展、构建和谐校园为主要目标提出,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不得把对学院其他工作或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作为提案,不得把超出教代会规定职权和学院管理权范围之外的问题作为提案。 

三、提案征集的要求

提案要结合学院目前实际情况,各代表团应对提案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在撰写提案前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具体情况,提出有价值的建设性意见或实施建议。 

1.提案要求“一事一案”、“一事一议”。对一案多事同时涉及多个部门的提案将作为无效提案处理。 

2.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实施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提案力求简明扼要,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实施建议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3.提案应严格按照要求撰写,凡经审查立案的作为提案处理,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处理。 

4.提案由教代会正式代表三人以上联合签名提出,其中一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也可以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每个提案人、附议人都必须亲笔签名,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提案必须由代表团团长签名。 

5.各代表团提案收集汇总后,经代表团团长审阅后交教代会提案组。 

6.各代表团提交的提案由学院三届二次教代会提案组初审,一般性问题及个别意见或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事宜将不予立案,作为建议和意见转送有关部门处理;符合要求的提案将立案并提交学院审阅批示后答复、处理或落实,或送交教代会讨论、表决。 

四、时间安排及说明 

1.提案征集截止时间拟定为6月29日下午4点,在此之后的提案作为平时意见建议处理。各代表团将提案汇总并由代表团团长审阅签字后交提案组办公室。 

2.提案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行政楼502),联系电话:8887598。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二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表 

2016年6月12日  

附件【关于征集学院第三届二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附件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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